上海静安律师事务所网

skanxi123.fabao365.com
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
15811286610

我的位置:首页 > 律师文萃 > 正文

被人恐吓跳楼逃生 行为草率亦有过错-上海浦东律师事务所

2015-11-22 15:44:45 来源:


被人恐吓跳楼逃生 行为草率亦有过错-上海浦东律师事务所

稿件来源: 法制日报

法制日报记者 吴晓锋 法制日报通讯员 卢玉萍

  小余和小胡本是同事,平时关系要好。2013年12月,小余向单位提出辞职,并说明辞职原因之一是因为小胡经常跟着自己胡吃海喝,让他在经济上不堪重负,想早日摆脱。

  小胡知道实情后,认为小余在领导面前毁坏他的名誉,遂上门质问,并扬言要找人打他。小余因害怕承认说过此事并跪下磕头,小胡随手拿出一把菜刀吓唬小余,小余情急之下跑向阳台,自行翻越护栏从九楼坠至一楼地面。幸运的是,小余在坠楼过程中被树枝挂住,并未死亡,只受轻伤并被鉴定为九级伤残。之后小余诉至法院,索要赔偿。

  近日,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小胡担责60%,现判决已生效。

  对于该案的判决结果,法官庭后解释称,小余受伤并非是小胡直接以身体接触的方式将其推下楼,但小胡先后采取言语恐吓、打电话叫帮手以及拿菜刀威胁等不当方式,致使小余在精神上受到严重恐吓。随着事态发展,小余的内心恐惧感不断升级,最终因小胡拿刀威胁的行为,直接促使其选择以跳楼来躲避伤害,故小胡的行为存在过错,其行为与小余跳楼损害后果之间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,应当对小余的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。

  小余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,应当预见高空跳楼的严重后果,其草率地选择从九楼跳下的极端方式逃生,明显违背了逃生的本来含义,故小余自身对损害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,应当减轻小胡的侵权赔偿责任。

大家都在看

离婚房产未过户被男方出售 买家

夫妻离婚时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共同房产被法院判归女方,男方私自将房屋出售给不知情的买家,女方获知后占房拒

时评律师
更多>

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雷政富重庆受审: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?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  交通事故  婚姻家庭  遗产继承  劳动纠纷  合同纠纷  罪与非罪  债权债务  房产纠纷

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